我是响水县盛都华城小区业主,据说此小区是县形象工程、示范小区、模范小区(其实小区小偷顺意进、小广告遍楼道)。意想不到的是在本月6日发现停在小区内的轿车前档玻璃和前盖被不明物体砸坏,第一时间内通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到场,并报警和报保险。当时处理意见是先维修车辆,等领导回来处理。
在我修好车辆并带回来一张3800元人民币的发票后,管理章经理说帮我查看录像没有发现可疑人员,对我的修理费用不做任何补偿。当时我们便报了警,警察的处理意见是:物业同意车辆进入小区,就要起到担负起保护小区业主的财产安全,希望大家克制情绪,协商处理。
过了两天我再去找到章经理,章答复要找到朱经理后再联系我,直至今天再无音讯。
我朋友得知此事后,告诉我让我对此事认栽,以后会有让我等朱、马、牛、羊、苟、熊、毛、邱、令狐、公孙、仲孙、长孙等经理,更会有田中、山口、井上、菊池、龟山等领导协商后处理意见。呵呵!时间上我也拖不起。
我是一农民,靠辛苦打工挣点首付,买了房,因工作需要又买了车。不成想在小区内将车子损坏,本来想轻松点做事、做人。哪知道到了县城还要受
“李官人家”的气,好无奈。
等到小区再有领导视察时,便是农民出怨气的那天。或等来年送我儿子去盐城上学时,顺便上访下市政府,也当回达人找找感觉。